個人用的一手車,準備買車時確被人說是泡水車。多少年的二手車買賣檢驗也無法準確判斷的。
委托方:安徽省廣德市人民法院
受托方:蚌埠市宏鑫機動車鑒定評估有限公司
評估對象:北京吉普
評估目的:司法裁決
評估原因:廣德市蔡先生將自己使用的5年的北京吉普車輛,委托一家二手車經銷商對車輛進行銷售處置,很快車輛就被賣出了。一切交易都已完成了,蔡先生也拿到了車款。可是過了十幾天,該二手車經銷商就找到蔡先生說他的車子是個泡水車。現在車子的買家準備起訴他們,要求他們退一賠三。二手車經銷商說他們好多人都看過這個車子了,確定該車就是個泡水車,他們也要求車主賠錢。蔡先生自己清楚,車子是自己一手車,都是自己用的,從來都是自己一個人用的,完全沒有什么泡水事故。后車輛的買方將蔡先生起訴到法院,由法院委托我司對車輛是否存在泡水事故進行鑒定評估。
現場勘驗照片: